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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等寶寶出生後, 才第一次看見遺傳風險

愛基因──新生兒篩檢前的第一道防線

別等寶寶出生後, 才第一次看見遺傳風險
2026-07-27

文/分生學術組/Philli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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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兒篩檢,是寶寶出生後非常重要的健康守門員。但有些遺傳風險,其實不必等到寶寶出生後才第一次被看見。正在備孕、進行試管嬰兒療程、考慮凍卵,或準備婚前健檢的族群,多少都聽過「新生兒21 項公費篩檢」這個名詞。常有人問:「如果寶寶出生後本來就會做新生兒篩檢,那懷孕前還需要做帶因篩檢(Expanded Carrier Screening, ECS)嗎?」

答案是:需要, 因為兩者的目的不同。

新生兒篩檢是在寶寶出生後,藉由足跟採血檢查寶寶是否出現代謝異常;愛基因(ECS)則是在懷孕前或孕初期,透過父母的DNA,了解是否帶有可能遺傳給下一代的疾病風險。兩者不是取代關係,而是從孕前到出生後的健康接力。就讓我們娓娓道來,這兩種檢測的差別。

新生兒篩檢:寶寶出生後第一次的健康檢查

台灣的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,並不是近年才開始的制度。根據國民健康署資料1,自民國74 年7 月正式開始全國性篩檢。新生兒篩檢的價值,在於提早發現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,某些患有疾病的寶寶在剛出生時外觀看起來完全正常,但若未及早發現及治療,可能造成神經、智能或身體功能的長期傷害。透過出生後的篩檢,才能在症狀尚未明顯前,盡早追蹤、確認診斷與治療。

截至民國113 年,依國健署公布的歷年成果表2,台灣累計篩檢人數超過860 萬人,累計異常個案數為156,431 人,近20 年的檢測覆蓋率皆超過99%(圖一),顯示新生兒篩檢已是台灣非常成熟、覆蓋率極高的公共衛生制度。

從5 項到21 項:新生兒篩檢一步步擴大

目前新生兒篩檢的21 項內容,並不是一開始就完整到位,而是隨著檢測技術進步、疾病照護經驗累積與公共衛生政策推動,逐步擴增而來。篩檢最早由少數幾項高重要性疾病開始,再逐步納入更多有機酸代謝、脂肪酸代謝、胺基酸代謝與內分泌相關疾病。

第一階段的疾病屬於可透過早期篩檢、追蹤、治療而改善預後的疾病,因此成為台灣新生兒篩檢制度最早納入的核心項目。累計檢驗人數達8,605,252 人。其中,蠶豆症的異常率最高,達1.7%;其次為先天性甲狀腺低能症,異常率為0.085%(圖二)。

這次擴增,讓新生兒篩檢從早期的5 項,擴大為11 項,涵蓋更多有機酸代謝、脂肪酸代謝與內分泌相關疾病。這6 項較晚納入常規篩檢,累計檢驗人數為3,491,579 人。此組項目中,先天性腎上腺增生症的異常率(0.0055%)最高(圖二)。

這 10 項是目前新生兒篩檢 21 項中較晚加入的一組,累計檢驗人數為898,055 人。在此組項目中,瓜胺酸血症第 II 型異常率(0.0061%)最高(圖二)。

 

愛基因ECS:把風險管理提前到懷孕前

新生兒篩檢固然很重要,但它有一個無法改變的時間點:寶寶已經出生了。而愛基因(ECS)的價值,正是在於它不是等寶寶出生後才檢測,而是在準父母於婚前健檢、凍卵規劃、進入懷孕、試管療程任何階段時,就能先了解雙方是否帶有影響下一代的遺傳風險。

因為多數隱性遺傳疾病的帶因者,本人通常沒有症狀,也不一定有家族史。所以,一對外表健康的夫妻,仍可能剛好帶有同一個疾病的基因變異,後續寶寶就有25% 機率罹患該疾病。

這正是為何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(ACOG)、美國醫學遺傳學暨基因體學學會(ACMG)都建議:即使沒有症狀或家族史,準備懷孕前仍建議進行檢測,主動了解雙方是否帶有可能影響下一代的隱性遺傳風險3。對IVF 族群而言,進行ECS 的效益更高。若檢測發現夫妻雙方帶有同一疾病的高風險組合,後續可經由遺傳諮詢,討論是否搭配胚胎著床前單基因疾病檢測(PGT-M),降低特定遺傳疾病發生的風險。

 

愛基因涵蓋新生兒21 項篩檢相關基因

送子鳥愛基因(ECS)的設計,已涵蓋台灣新生兒21 項公費篩檢疾病所對應的主要相關基因標的。換句話說,愛基因則能在孕前先從父母DNA 端,提前評估是否存在可遺傳給下一代的風險,而非等到寶寶出生後才依靠新生兒篩檢評估代謝狀態。需要特別說明的是,愛基因與新生兒篩檢雖然在疾病名稱上有重疊,但檢測邏輯完全不同。愛基因檢查的是父母的 DNA;新生兒篩檢檢查的是寶寶出生後的代謝或生化指標。因此,即使愛基因結果未發現高風險組合,寶寶出生後仍應完成新生兒篩檢,兩種檢測性質不同,不可互相取代。

*醫療行為需與醫師討論進行,本篇文章僅反映當時治療狀況與建議